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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厂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使用管理规定

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使用管理规定

1、总则

1.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

1.2罐体耳轴,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上0.2~0.4m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并以1.25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1.3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1.4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1.5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1.6钢水罐需卧放地坪时,应放在专用的钢包支座上;热修包应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空间距,应不小于2m。

1.7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1.8钢水罐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格。

1.9铁水罐、钢水罐内的自由空间高度(液面至罐口),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1.10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罐,不应卧放。

  1. 11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1.12铁水罐、钢水罐、渣罐耳轴与天车板钩应保持润滑,每班至少涂抹一次黄油,严禁干磨。

1.13铁水罐、钢水罐、渣罐装高温金属溶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300mm),以免溶液溢出烧坏包壳、罐体及耳轴。

1.14严禁在包壳、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包壳、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1.15每班要对在线铁水罐、钢水罐、渣罐点检,如:

1.15.1检查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开焊等情况,渣罐要检查耳轴上翘程度。

1.15.2检查耳轴的磨损情况。

1.15.3检查翻包机构是否变形,各穿销是否齐全。

1.16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对铁水罐、钢水罐罐壳、渣罐罐体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要求设备科联系专业人员做一次耳轴探伤。

2、铁包、钢包使用管理规定

2.1 钢包包况的确认

2.1.1新包上线前要确认包底、包壁、渣线是否有掉砖、断裂的现象。

2.1.2钢包使用过程中,判包员主要确认的部位:

2.1.2.1包底冲击区的判刷程度不能低于150mm。

2.1.2.2低砖、透气砖的侵蚀情况不能低于170mm。

2.1.2.3透气砖两侧的渣线部位侵蚀程度不能低于50mm。

2.1.2.4迎渣面包衬是否冲刷,如有凹陷处停止使用。

2.1.2.5包壁的侵蚀程度不能低于70mm。

2.2铁水包包况的确认

2.2.1新包上线前确认包底、包衬是否有掉砖、断裂的现象。

2.2.2铁包使用过程中,要确认包底的冲刷程度,迎接铁水面的包衬是否有冲刷、凹陷的现象。

2.3判包员的职责要求

2.3.1对于钢包要求每包必看,认真确认每个部位,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

2.3.2铁水包倒罐操作工座包时要确认包底的冲刷情况,包况有异常的及时通知生产准备工确认。

2.3.3生产准备工要不定期去观察铁包包况,每班至少看一次,与操作工勤沟通,有异常及时停止使用。

3、钢水、铁水罐运转过程使用管理规定

3.1钢、铁包耳轴与天车板钩应保持润滑,每班至少涂抹一次黄油,严禁干磨。

3.2钢、铁包装高温金属溶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300mm),以免溶液溢出烧坏包壳及耳轴。

3.3严禁在包壳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包壳、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3.4包壳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直径10%的,该包应立即停止使用。

3.5每班要对在线钢、铁包点检,如:

3.5.1检查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开焊等情况。

3.5.2耳轴的磨损情况。

3.5.3翻包机构是否变形,各穿销是否齐全。

3.6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对钢、铁包包壳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要求设备科联系专业人员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4、中间罐使用管理规定

4.1中包修砌前要求:包壳无变形、无开裂;水口部分钢板无变形;排气孔通畅;吊耳及支撑完好无损。

4.2严禁在包壳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包壳或耳轴上碰撞敲打。

4.3经常检查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缝及开焊情况并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4.4新打结永久层烘烤温度大于1100℃并保持300分钟以上,保证遇钢水后不会炸裂。

4.5工作中的中间包其钢水液面低于溢流口80mm。

4.6永久层剥落大于300×150mm2的;局部侵蚀深度≥50mm;浇注料与包壳离缝≥10mm或浇注料已活动的,则进行从新修砌。

4.7工作层要求打结80mm,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脱落,侵蚀大于40mm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4.8包壳厚度烧损超过50%的,包壳停止使用立即下线。

4.9对快换机构每次上线前,都要进行清理、调试并由专人负责。

4.10设备科每年负责联系做一次耳轴探伤。

5、渣罐使用管理规定

5.1使用规定

5.1.1新渣罐投入使用前,岗位工必须检查确认渣罐的安全状况,确认耳轴、罐体等部位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并认真填写“新渣罐使用前确认表”。

5.1.2渣罐内不得有积水或潮湿物,否则,必须处理干燥后,方可使用。

5.1.3天车司机发现渣罐内有积水、未垫渣或耳轴有缺陷有权拒绝起吊,应通知渣间指车工进行处理后方可吊运。

5.1.4起吊渣罐时,指车工必须全过程指挥,天车司机必须绝对服从地面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起吊。

5.1.5从渣车上吊运红渣罐或吊运渣罐上渣车,由渣间指车工负责指挥起吊,渣间指车工负责渣罐的安全摆放。

5.1.6转炉倒渣前,渣车操作工和转炉炉长必须确认渣罐内无积水或潮湿物后方可从事倒渣作业,倒渣时应缓慢,不得过猛、过快,严禁钢水倒入渣罐内。

5.1.7转炉倒完渣后,若需更换渣罐,开车前渣车操作工应检查确认渣车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且渣车在运行过程中应全过程开启声光报警装置。

5.1.8渣罐装满需更换时,若渣罐内红渣喷(飞)溅时,渣间岗位工应采取措施,控制喷(飞)溅,或待罐内红渣稳定后方可指挥天车吊挂。

5.1.9吊运装有红渣的渣罐,渣间指车工必须精心指挥,起吊前必须确认两侧龙门钩是否挂好挂牢,吊运过程中必须全程进行安全监护(特别是烧穿的渣罐在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喊开行车运行线下的所有人员),确保渣罐在吊运过程中的安全。

5.2报废规定

5.2.1渣罐报废的标准:

①耳轴根部裂纹;②罐底、罐壁裂纹;③耳轴上翘严重;④罐壁、罐口变形严重;⑤渣罐粘钢严重无法清出使用的。

5.2.2渣罐报废由准备车间根据渣罐的缺陷,填写“渣罐报废申请单”,由车间主任签字,并经生产科、设备科和准备车间三方对需报废的渣罐现场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分别签字交生产厂长审批。

5.2.3经生产厂长审批同意的“渣罐报废申请单”由生产科落实废钢切割外协单位组织进行切割,按废钢回收入炉。

5.2.4渣罐报废后准备车间应及时向生产科申请铸造新渣罐进行补充,保证渣罐正常的运转使用。

5.3考核细责

5.3.1准备车间不允许未经申请同意将渣罐私自报废,否则每个渣罐考核车间500元。

5.3.2准备车间渣罐报废后未及时向生产科申请铸造新渣罐而导致影响生产使用的,考核准备车间200元。

5.3.3由于倒渣时钢水倒入渣罐造成渣罐报废的,考核炼钢车间1000元,并对责任人落实考核。

5.3.4对于渣罐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未及时报废,继续使用而出现渣罐坠落,红渣洒出烧坏电缆或人身安全事故的,考核准备车间500元/次以上。

 附:《渣罐报废申请单》

 

渣罐报废申请单

使用单位 渣罐编号 上线时间 下线时间
渣罐使用情况
现场检验问题
检验评定 检验签字 生产科:设备科:

使用单位:

2018

 下载word版本: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iL6nH29W9awQVHcXCG_fw 提取码: g2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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